引发车祸致人亡 驾车逃逸成犯罪
编辑:驾驶网 来源:检察日报 2008-08-08 👁3666
发生车祸时不施救反而驾车逃逸,原本只是一般交通事故,却因逃逸而构成了犯罪。7月4日,经福建省浦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森亮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被害人家属13.52万余元。 今年40岁的李森亮是福建省浦城县古楼乡古楼村人,3月28日晚,李森亮驾驶拖拉机从浦城城关返家,途经一竹笋加工厂时,将拖拉机停在路边准备询问笋价。此时,姜某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撞到拖拉机尾部,李森亮下车后看到倒地的摩托车和姜某,因害怕承担医疗费,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后姜某死亡。经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李森亮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李森亮赔偿被害人亲属1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森亮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鉴于案发后赔偿被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并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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