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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交通事故快报、统计与分析

官员驾车肇事频发,“正常”不正常?

编辑:驾驶网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潘洪其    2009-02-10    👁3313  

近段时间,官员驾车肇事致人死伤屡屡成为热点新闻:1月23日,云南省临沧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和彦辉,驾车撞死农民何伦军一家三口,其中何的妻子怀有八个月的身孕;1月30日,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规建局党委书记罗男,驾车冲入路边人群,造成4人死亡;2月1日,湖北省当阳市政协副主席方家平驾车撞死一名女子;2月3日,湖北省应城市发改局副局长高永生,酒后驾驶公车外出办事,途中撞死1人,撞伤2人。

而就在湖北当阳市,去年3月曾发生市长范晓岚驾车撞死一名10岁小学生的惨案,当时湖北省和当阳市都重申了有关规定,要求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车管理,严禁领导干部未经批评私自驾驶公车,没想到市长驾车肇事几个月后,政协副主席又驾车肇事酿成悲剧,令人嗟叹不已。

官员驾车肇事案件频频发生,自然引起了舆论的高度瞩目。人们很快注意到了这几起案件的共同之处,如都发生在春节长假期间及长假前后,都是官员驾驶公车回家或外出办私事,属于典型的公车私用,等等。有人批评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公车管理不严,认为官员在节假日期间驾驶公车肇事,是比平时公车私用更严重的问题,必须予以严肃处理。有人认为现行公车制度客观上为官员驾车肇事提供了“方便”,因此必须加快推进公车改革。

也有人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认为中国的驾驶员数量已达一亿多人,近几年来每年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人数都超过了10万,不能因为近段时间在不同的地方发生了几起官员驾车肇事案件,就认定官员群体与交通肇事有着必然的联系,或者认定官员交通肇事与公车私用有着必然的联系。这种意见认为,上述几起官员驾车肇事案件原本没有特别之处,只是由于公众和媒体对与官员有关的事件特别关心,才使得它们成了媒体上的新闻,成了人们关注和议论的话题。

的确,如果计算具有官员身份的驾驶员在中国驾驶员中占有的比例,并对照官员驾车肇事致人死亡数在每年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总数中的比例,后者未必一定比前者高(由于官员的个人素质普遍较高,后者更可能低于前者)。从这个角度看,官员驾车酿成的交通事故,未必一定会比其他驾驶员酿成的交通事故更加不正常。然而,公众和媒体之所以对官员驾车肇事的新闻特别关心,之所以有不少人相信官员驾车肇事很不正常,并非因为在上面两个比例中发现了什么问题,而主要是因为,不止一起官员驾车肇事案件发生后,的确出现了一些很不正常的情况。它们与官员的驾驶技术没有必然联系,与官员驾驶员的“比例”没有必然联系,与现行的公车制度和公车私用现象也没有必然联系,而主要与官员的身份和权力背景密切相关。

以云南临沧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和彦辉驾车肇事为例,据报道,事故发生后,“很多警车从南涧方向和弥渡方向呼啸而来……后来赶来的人,很快将肇事车的车牌用白纸蒙了起来”。此后一周多时间里,警方对肇事者的身份一直“不方便公布”,直到一名网友通过博客披露肇事者为“刚上任不久的临沧市公安局局长”,临沧市政府才对这起交通事故做出情况通报。无论是为副市长的肇事车辆蒙上车牌,还是为其身份严格保密,都绝对不能说是正常的处置手段。无独有偶,去年3月湖北当阳市市长范晓岚驾车撞死小学生,事情过去了近一个月,范晓岚没有受到任何处理,而照常以市长身份从事公务活动,直到撞人事件被网友爆料、被媒体曝光,有关部门才紧急决定范离岗接受调查。如此种种极端不正常的情况,无疑给公众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

无论如何,官员驾车酿成交通事故,对受害者和官员本人而言都是沉重的悲剧。我们应当尽最大努力避免悲剧发生,同时我们衷心希望,随着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发达和法治的完善,官员驾车肇事即便不能完全避免,但对这类事件的处理一定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一定会坚决清除诸多不正常因素的干扰,使一切都变得越来越正常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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